首页 > 食品安全法 > 食品检验 >

现场笔录和询问笔录的区别 现场笔录属于书证吗?

2023-05-17 16:05:38 来源:找法网

现场笔录和询问笔录的区别 现场笔录属于书证吗?

1.制作主体不同。勘验笔录是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法院审判人员制作的;而现场笔录,只能由行政机关制作。

2.所反映的事实不同。勘验笔录是在行政程序和诉讼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、物品和现场进行勘查、检测、测量、拍照、绘图后所作的笔录,所反映的多是表述的客观情况,而且一般是案件发生以后进行的;而现场笔录则是对行政机关执法现场当时的情况所作的记录。一般是动态的事实,所反映的是制作笔录当时的情况。

3.制作的时间阶段不同。勘验笔录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制作的;而现场笔录是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制作的。包含的内容不尽相同。现场笔录可以包含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当事人进行讯问的笔录,而勘验笔录不包括讯问当事人的笔录。

现场笔录属于书证吗?

现场笔录不属于书证。现场笔录是与其他诉讼比较,属于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据类型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三十三条,证据包括:

(一)书证;

(二)物证;

(三)视听资料;

(四)电子数据;

(五)证人证言;

(六)当事人的陈述;

(七)鉴定意见;

(八)勘验笔录、现场笔录。

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。

标签: 现场笔录和询问笔录的区别 现场笔录属
延伸阅读:

最近更新

15037178970

保险法

医疗事故